一、前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或缴纳产生疑问或不满,进而选择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但如果投诉后又想取消,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投诉的取消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二、取消途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行政复议办法》,个人所得税投诉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取消:
1. 书面撤销
纳税人可以向原受理投诉的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撤销申请,并签署姓名或盖章。书面撤销申请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 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诉事项;
- 撤销投诉的请求。
2. 口头撤销
纳税人可以到原受理投诉的税务机关当面提出撤销投诉的请求,并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记录。
三、注意事项
- 纳税人只能在税务机关尚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撤销投诉。
- 纳税人撤销投诉后,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投诉。
四、相关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 URL 国家税务总局
- 个人所得税行政复议办法: URL 个人所得税行政复议办法